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教育事业(事务)发展(服务)中心,沈阳市教育研究院,丹东市教师进修学院,学院直属学校:
按照《辽宁教育学院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中小学实验精品课遴选活动的通知》(辽教院办发〔2022〕23号)要求,我院组织开展了辽宁省中小学实验精品课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活动各市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层层遴选,共推荐参评作品191件。经过材料审核、专家初评和复评,评选出141件作品获得实验精品课作品奖,其中一等奖25件、二等奖46件、三等奖70件;综合组织参与和获奖情况,沈阳市教育研究院等8个单位荣获优秀组织团体,王玲等8名同志荣获优秀组织个人(详见附件1-3)。
本次活动一等奖、二等奖作品将代表我省参加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组织的中小学实验精品课遴选活动。部分优秀作品将在辽宁教育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lnie.ln.cn/jyzb/zbbz.htm)“教育装备”栏目上展播。
希望各地、各校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精神,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工作,广泛开展精品课交流展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探索新时期学生实验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培养模式,推动我省中小学实验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
附件:1.辽宁省中小学实验精品课遴选活动获奖作品名单
2.辽宁省中小学实验精品课遴选活动优秀组织团体
3.辽宁省中小学实验精品课遴选活动优秀组织个人
辽宁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