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教育事业(事务)发展(服务)中心,沈阳市教育研究院,丹东市教师进修学院:
为推动我省中小学校书香校园建设,按照《关于试点推进辽宁省中小学书香校园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2〕65号)要求,我院对各市申报的实验区、试点校、阅读联盟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按相关工作程序确定了首批辽宁省中小学书香校园建设实验区(县、市)20个、试点校240所和阅读联盟11个,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各市、区(县、市)高度重视和支持中小学书香校园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投入,充分发挥实验区、试点校、阅读联盟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各实验区、试点校、阅读联盟要制定书香校园建设方案,明确工作思路、目标任务、活动安排、预期成果等内容,切实组织实施。鼓励阅读联盟创新工作思路,加强联盟间、校际间联系,每个联盟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面向试点校的培训指导、交流研讨、阅读推广等活动。我院为试点工作提供政策、资源等支持,适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持续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工作。
为方便工作中沟通交流、信息发布,现建立“辽宁省中小学书香校园建设”工作群,请各市、实验区、试点校、阅读联盟的负责人扫码进群。群二维码有效期为7天,未能及时进群人员,由各市书香校园工作负责同志邀请进群。
联系人:王明浩(省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电话:024-86916263。
附件:1.辽宁省中小学书香校园建设实验区(县、市)名单
2.辽宁省中小学书香校园建设试点校名单
3.阅读联盟名单
辽宁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21日